(一)具有南宁市市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资料图)
1.南宁市市区小学学籍信息表(由就读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下载打印)、南宁学籍号(由就读小学提供)。
2.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子女入学诚信承诺书。
5.知情同意书。
(二)在外地就读小学,具有南宁市市区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在外地就读小学,具有南宁市市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为: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3)子女入学诚信承诺书。
(4)知情同意书。
2.在外地就读小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需材料为: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5)子女入学诚信承诺书。
(6)知情同意书。